律师解答:
1、收留人应当拥有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留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觉得不应当收留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留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等法定条件。
律师补充:
办理收留登记的机关办理国内收留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如下:
1、收留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留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留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留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留生爸爸妈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留生活爸爸妈妈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留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留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与继父或者继母收留继子女的,在被收留生活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留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因收留类别较多,程序复杂,条件和所需证件不同。你筹备办理何种收留登记,请向有管辖权的县级民政部门咨询;
6、收留登记机关收到收留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察。对符合收留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留登记,发给收留登记证,收留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