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筑所引发的维权事件可以说是非常容易见到的案件,也是大家很关注的一个热门问题。拆除违法建筑通常都是规划部门的工作,但自从城管成立之后,不少违法建筑的拆除都是城管进行的。那样,城管是不是有权利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迁呢?在违法建筑的业主不在的状况下,城管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吗?下面记者为大伙解答有关常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对于没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根据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建设的建筑,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限制拆除和停止建设的决定之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自行拆除,当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和查封施工现场等手段。
由此看来,通常情况下,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罚是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做出的。并且只有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状况下,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才能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和处罚,并且不是所有些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都可以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罚。在这城管可以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罚,也并不意味着城管可以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
以上就是有关“业主不在城管能强拆吗”的有关常识。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只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利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也就是说,城管只能在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责令下,才能参与强拆工作,其他状况下城管是没权利进行强拆。而合法的强拆违法建筑工作是无需业主到场的,但《强制拆除决定书》需要送达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