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判决离婚案件的情形有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2.夫妻一方常常推行家庭暴力;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夫妻一方有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2.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离婚诉讼立案多长时间发传票给他们
法律快车提醒你,通常来讲离婚起诉后是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会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的副本等材料一块发送给被告。
国内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需要在7日内决定是不是受理,在受理后需在5日内将起诉状、传票等材料送达被告,并给他们当事人15日的答辩期,答辩期届满后即可安排开庭。
3、离婚案件法院立案后多久开庭
1.浅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立案后5天内需要送达他们当事人,给他们当事人15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案情较为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案件争议标的较大、案件影响较广的)立案后5天内需要送达他们当事人,给他们当事人15日答辩期,30日的举证期限(15日答辩期可以覆盖),举证期满后即可开庭,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可以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需要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