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残疾人能否进行结婚登记
关于精神残疾人能否进行婚姻登记的问题,取决于他们残疾程度与是不是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然而,若精神残疾人的残疾情况在特定范畴以内,并且拥有民事行为能力,那样他们便有资格申请结婚。
但,为了确保他们在婚姻登记之前可以充分知道有关信息,有必要将我们的特殊状况告诉伴侣。
而对于那些因残疾紧急程度过高而没办法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残疾人而言,他们可能没办法成功获得结婚证书。
请注意,中国法律并没明确禁止患有疾病的人进行结婚,只是,若在婚姻登记之前,其中一方意料之外身患重大疾病却未诚实地告知另一半,那样该伴侣有权向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需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能隐瞒真实状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能需要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结婚以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需要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结婚以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结婚以前健康检查证明。
2、精神残疾人如何去离婚
对于已经失去或部分失去对其行为进行正确辨别和自我管理能力的精神障碍病人而言,他们仅有权利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婚姻问题。
而那些对自己行为仍维持肯定掌控力的精神病患,他们则可以参考个人意愿选择协议离婚或司法方法离婚。
在这样的情况下,因为精神障碍病人的伴侣一般被觉得是其监护人,所以在正式启动离婚程序之前,他们需要先行变更监护人,然后才能向法庭提交离婚诉求。
对于那些可以自控的精神病患来讲,假如选择协商和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各方均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并在该场合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
而对于走诉讼渠道离婚的情形,期望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可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籍簿与结婚证书等,与起诉状及其所有附件,向被告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在经由法院核实确属感情破裂且经过调解无果后,将依法做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爸爸妈妈、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智商残障人士的婚姻登记资格将依据他们在生理上的残疾程度与在民事行为方面的藝能水平来进行评估与断定。少部分有能力依法行使行为的智商残障人士有权利提出结婚申请,但他们需要对我们的病情状况给予伴侣充分、诚实的告知。至于那些因为紧急的身体残疾而致使没办法正常行使行为能力的人来讲,他们可能非常难获得结婚证书。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中国的有关法律并没明文规定禁止患有疾病的人群结婚,但在结婚以前,他们有向伴侣坦诚告知自己病情的义务,假如他们故意隐瞒了重大的健康问题,那样他们的婚姻或许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