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结婚以后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但有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怎么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建议规定》:
1、结婚以前隐瞒了精神病,结婚以后经治不愈或者结婚以前了解他们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一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即结婚以前隐瞒了精神病,结婚以后经治不愈即可准予离婚。符合以上条约的,法律可准予离婚。
2、而结婚以前了解他们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在婚后患上精神病的,须要经过多年治疗,而未冶愈的才准予离婚。符合以上条约的,法院才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女方结婚以后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在此首要条件下,关于女人患有精神疾病能否离婚这一问题,答案无疑是一定的。
第一,需要明确的是,在夫妻婚姻关系中,假如其中一方是精神病症病人,这个时候他们并不拥有选择协议离婚的权利,而是应该使用诉讼的方法来解决。
第二,当事人假如以精神疾病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一方,依据法律程序,应当第一通过一个特殊的司法过程来确定他或她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相应地更换法定监护人。
假如离婚诉讼的被告人为精神患者,那样一般情况下都倾向于由他或她的亲密近亲担任代理人,或者由人民法院在他或她的近亲中进行代理资格的指定。
最后,对于那些在婚姻生活前就已经隐瞒精神疾病,结婚以后也未能康复,或者是在结婚以前就已知他们存在精神症状却仍然决定步入婚姻殿堂,亦或是双方在婚姻生活期间患病,病情已经持续较长期尚未得到控制的情形,在妥善处置病人的生活、医疗和监护问题之后,事实上是可以获得准许离婚的许可。
需要着重强调的是,仅仅由于患有精神疾病并不是签订离婚证明的充分条件,特别是仅凭女方在结婚以后出现精神症状的事实不足以为离婚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
所以,离婚的判决应主要基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如此的规范之上。
综述而言,1.若是在婚姻之前没主动披露自己的精神疾病,且结婚以后也未得到有效医治,这样的情况便可以准予离婚;
2.而若是结婚以后才发病的精神疾病,那样只有当经过多年治理却依旧没能痊愈的时候,才大概进行离婚的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